一、個體工商戶可以不使用名稱
個體工商戶需先到工商部門進行名稱查重,名稱由行政區域、字號、行業、組織形式依次組成,經營者姓名可以作為個體工商戶名稱中的字號使用。
組織形式可以選取“廠”“店”“館”“部”“行”“中心”等字樣,但不得使用“企業”“公司”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字樣。
二、申請人提交的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書須填寫以下事項
① 經營者姓名和住所:須填寫申請人姓名及其戶籍所在地的詳細地址。
② 組成形式:個體工商戶的組成形式包括個體經營和家庭經營,其中家庭經營的,參加經營的家庭成員姓名應當同時備案。
③ 經營范圍:個體工商戶開展經營活動所屬的行業類別。
④ 經營場所: 營業所在地的詳細地址。個體工商戶的經營場所只能是一處。
三、場地核驗
注冊登記機關不會派出工作人員現場核驗個體營業執照的經營地址,而是通過個體經營者向注冊登記機關提交的房產證復印件或房屋租賃合同進行形式核驗,即只對個體經營者提交的經營場所證明性文件的合法性進行核驗,其真實性由個體經營者自己負責。
四、營業執照
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上面會寫明名稱、經營者姓名、組織形式、經營場所、經營范圍、注冊號、發照機關以及發照時間信息。(注意,正、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
拿到營業執照后須將正副本復印件提交給登記機關,副本工商部門會直接復印留檔。(注意,最好你復印之后再交回登記機關,以免有些登記機關沒有相應的復印機)
六、營業執照正本應當放置于個體商戶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
未按規定將營業執照正本放置于個體工商戶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登記機關會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將會被罰款
七、營業執照遺失或損毀的
個體工商戶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補領或更換。
八、取得營業執照30個工作日內
取的營業執照30個工作日內,須向經營所在地稅務登記機關申領稅務登記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