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經營過程當中,大部分企業都會主動要求開具發票。但是,部分企業為了沖抵成本會選擇別的途徑去獲得發票,這就是大家常說的虛開發票。實際工作中很多人都認為拿錢買發票才是虛開?其實還真不是這樣的。
真正稅務機關認定的虛開,有四種情形:
在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里的第一種情形“叫為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也就是說你和別的企業沒有實際業務,但是你開了發票給對方,即使你們有所謂的合同,那這個也是虛開。
第二種情形叫“讓他人為自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什么意思呢?也就是說明知在沒有業務的情形下,你依然讓對方公司為你開具發票,主動為對方公司提供開票信息、開票金額等等。即使你沒有支付相關開票的費用,也是屬于虛開發票。
第三種情形叫“介紹他人虛開增稅專用發票”,怎么叫介紹他人虛開?就是你知道兩家公司沒有任何的業務關聯及業務往來,但是你從中介紹兩家公司進行開票,并且你從中傳遞了兩家公司的開票信息、開票金額等等信息。
還有最后一種情形,叫“為自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實際業務中,很多財務人都覺得誰會為自己虛開呢?難道要一邊交稅一邊抵扣嗎?這個其實是有特定行業的,當涉及到農副產品收購的時候,就會存在為自己虛開的違法行為。主要體現在,比如說某公司的生產原料當中有一種是農產品,一般收購農副產品是由收購方向被收購方開具收購發票,這個收購發票是可以抵扣增值稅的,那如果這公司沒有收購農副產品,他給自己開發票變造成收購了農副產品來進行抵扣;蛘呤鞘召徚撕苌俚霓r副產品但是通過提高數量和單價,在這種情況下來抵扣更多的增值稅。這都屬于為自己虛開增稅專業發票。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并不是你拿錢去買發票才叫虛開,以上這四種情形在稅務違法行為中都是屬于虛開發票。
那么虛開增稅專業發票的風險有哪些?
第一個風險就是因為虛開發票導致的偷稅,需要去補繳稅款、承擔罰款,然后還要繳納滯納金。
當初所抵的全部稅款要補繳,同時要繳納滯納金,并且還要承擔稅務機關的高額罰款。對虛開增值稅發票,稅務機關的處理通常情況下是罰款金額比例比較高。
而為別人開發票的企業呢,同樣也要承擔罰款。你的企業開發票雖然是繳稅了的,但是因為你虛開發票為他人偷稅提供了便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征收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規定,為他人出借營業執照、出借銀行賬戶、出借發票或者是為他人偷稅提供其他便利的,稅務將要對他進行處罰。處罰結果是什么呢?是對方單位少繳稅款一倍的罰款。
最后,也是最重的處罰是承擔刑事責任。除了要承擔這些補稅、罰款、滯納金以外,因為虛開專用發票只要數額較大,就要去承擔刑事責任。
虛開發票的風險實際上非常大,在很多人的思維里買發票是違法的,其他都沒什么問題。實際上,任何沒有業務的發票都是虛開,在處理公司業務的時候千萬不要去虛開發票。
目前,有的公司財務和老板會認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風險那么大,那普通發票會不會沒事。其實虛開普通發票的風險也不小。即使是虛開普通發票也會形成偷稅的結果,一旦被查獲同樣需要補繳稅款、罰款、滯納金。
另外,虛開普通發票就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了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五條第一款規定的專票以外發票的也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曾經聯合發文關于虛開普通發票的只要達到100份或者是虛開發票的價稅合計超過40萬以上就達到了公安部門的追究刑事責任的立案標準。所以虛開普通發票也是有同樣風險的。
在所有財稅風險中都一再強調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處理稅收問題千萬不要用虛開發票的方式,因為風險過大!
實際上通過對公司業務的合理規劃和籌劃,然后合理、合規的取得發票來解決這些問題。好的規劃同樣可以用很低的成本合規的取得發票減少公司的稅收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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