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賬憑證是財會部門根據原始憑證填制,記載經濟業務簡要內容,確定會計分錄,作為記賬依據的會計憑證。記賬憑證亦稱分錄憑證,又稱記賬憑單,是由會計部門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匯總表編制,按照登記賬簿的要求、確定賬戶名稱、記賬方向(應借、應貸)和金額的一種記錄,是登記明細分類賬和總分類賬的依據.
填制記賬憑證的要求:
1、審核無誤。即在對原始憑證審核無誤的基礎上填制記賬憑證。這是內部控制制度的一個重要環節。
2、內容完整。即記賬憑證應該包括的內容都要具備。應該注意的是:記賬憑證的日期,一般為編制記賬憑證當天的日期,按權責發生制原則計算收益、分配費用、結轉成本利潤等調整分錄和結賬分錄的記賬憑證,雖然需要到下個月才能編制,仍應填寫當月月末的日期,以便在當月的賬內進行登記。
3、分類正確。即根據經濟業務的內容,正確區別不同類型的原始憑證,正確應用會計科目。在此基礎上,記賬憑證可以根據每一張原始憑證填制,或者根據若干張同類原始憑證匯總編制,也可以根據原始憑證匯總表填制,但不能將不同內容和類別的原始憑證匯總填制在一張記賬憑證上。
4、連續編號。即記賬憑證應連續編號。這有利于分清會計事項處理的先后,便于記賬憑證與會計賬簿之間的核對,確保記賬憑證的完整。
記賬憑證的作用:
1、能夠客觀的反應各個經濟業務的發生以及完成的情況。
2、能夠監督經濟業務的合法性。
3、能夠加強內部經濟管理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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