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定義:
是對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取得的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銷售額,以及進口貨物的金額計算稅款,并實行稅款抵扣制度的一種流轉稅。是對商品生產和流通環節中新增價值或商品附加值進行征稅。
營業稅:
(一)簡單定義:
就納稅人服務及勞務收入計征的稅,通常意義是非商品銷售業務應征的流轉稅。
(二)公司涉及營業稅的業務有:
1、通道收入(即向供貨方收取的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無必然聯系,且向供貨方提供一定勞務的收入,例如進場費、廣告促銷費、上架費、展示費、管理費等);
2、租賃收入和餐飲收入;
3、海納運輸服務收入。
4、家電醫院售后服務收入。
3、企業所得稅
概念: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純收益)征收的一種稅。純收益是指各項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營業外所得和投資收益)扣除經營成本、費用、稅金、損失之后的凈額。
現在我國全面營改增了,無需再交營業稅!
營改增可以說是一種減稅的政策。在當前經濟下行壓力較大的情況下,全面實施營改增,可以促進有效投資帶動供給,以供給帶動需求。
對企業來講,如果提高了盈利能力,就有可能進一步推進轉型發展。每個個體企業的轉型升級,無疑將實現產業乃至整個經濟體的結構性改革,這也是推動結構性改革尤其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積極財政政策的重要內容。
“營改增”最大的變化,就是避免了營業稅重復征稅、不能抵扣、不能退稅的弊端,實現了增值稅“道道征稅,層層抵扣”的目的,能有效降低企業稅負。
更重要的是,“營改增”改變了市場經濟交往中的價格體系,把營業稅的“價內稅”變成了增值稅的“價外稅”,形成了增值稅進項和銷項的抵扣關系,這將從深層次上影響到產業結構的調整及企業的內部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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