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審計是企業管理維護的必要工作之一,如果香港公司開設有銀行賬戶的前提下,就必須每年在規定的時間做審計報告進行稅務申報。做審計時間一般分為兩個節點每年的12月31號和3月31號,首次審計時間可以為18個月之內,續作為每隔一年做一次。
香港公司審計需要準備的資料:
1、銀行月結單;
2、采購合同(采購訂單)或供應商形式發票;
3、銷售合同和形式發票;
4、最新年度年審資料(NAR1+商證等);
5、上年度審計報告(第一次申報稅不用提供)零申報的提供零申報稅表掃描件;
6、其他費用單據(房租合同、工資簽收單(勞務合同)等等);
7、稅表(有稅表要盡快處理,一般一個月內要上報稅局);
8、其它資料(所有改股改董ND2A、增股、轉股等等)。
注意∶有開銀行帳戶的,請務必保留好每個月的銀行月結單,以后方便會計做賬并給出無保留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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